2010年10月28日,第六届全国省际政务服务工作交流会在成都召开。四川省在此次会议上发布了《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》《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规范》《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》三项关于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地方标准,同时报送国家质检总局备案。据称,这是全国第一个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省级地方标准。这三项地方标准对省、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三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制定了标准,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参照该标准执行。从2011年起,四川省将以三项标准作为考核指标,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。
服务多样,11种模式更具个性化
为了给群众提供多样化的服务,四川省《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规范》推出11种政务服务模式,并提出三个量化标准: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100%;服务事项现场办结率90%以上;服务对象满意率95%以上。同时,对服务态度提出严格要求,并列出了服务中心文明用语、服务忌语。最鲜明的要求是做到“五心、三声、三一样”,即:热心、诚心、耐心、细心、尽心;来有迎声、问有答声、走有送声;领导与群众一样、生人与熟人一样、本地人与外地人一样。此外,要求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,年度考评结果直接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,工作人员的考评结果要作为表彰、奖励、晋级、提拔的依据。
管理规范,5种办事制度更加配套
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水平,四川省《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》对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和人员设置进行了明确规定,并对政务服务中心及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进行了严格界定,同时提出对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监督。
设施齐全,建设标准更加体现便民
为了使政务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民的服务,四川省《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》对政务服务中心的选址提出要求,即应选址于本城区位置适中、交通便利、方便服务对象办事的地方。同时,应配置身份证读卡器、条码扫描器、服务评价器、扫描仪等设备;窗口计算机应与电子政务外网连接,并使用统一的行政审批通用软件;应提供开展该项工作所需的授权书、行政审批专用印章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复印件及收费专用票据和办事指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