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方便农村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,从2009年开始,江西省在县(市、区)民政部门设立婚姻登记机关的同时,将婚姻登记设置到乡(镇)人民政府办理,内地居民之间婚姻登记可以自主选择户籍所在乡(镇)或所属县级婚姻登记处办理。截至目前,共成立了760家乡(镇)婚姻登记处,被广大群众亲切地称为“家门口的登记处”。
为提高婚姻登记效能,江西省积极加强信息化网络建设,2005年,江西省在全国率先自主研发了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;2007年,实现了全省婚姻登记机关网上办理登记;2011年4月,成为全国第4个与民政部信息联网的省份。各地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窗口均实现了网上办理登记,配备了身份证阅读器和打印机,有效提高了身份证识别能力和办证效率。我省还积极开展了历史婚姻登记档案补录婚姻管理信息系统工作,方便群众出证。
今年1月1日开始,江西省又在全国率先实施全民免费婚姻登记,只要一方为赣籍居民,在省内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,免除双方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每对9元的证件工本费和每对2元的声明书工本费。7月10日开始,进一步取消了补领婚姻证件工本费和申明书工本费。今年上半年,我省共办理结婚登记28万余对、离婚登记3.42万对,免除当事人登记费用346.4万元。